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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开展2018年南海区建设工程标后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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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11/05 02:37    点击数:7919   

南建设函〔2018〕815号

 

各相关单位:

加强对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的办法》,我局联合区资管办开展2018年南海区建设工程标后监督检查行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11月5至16日。

二、检查工作组成员

(一)领导机构:为加强领导,做好统筹工作,本次检查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我局黄玮瑜副局长担任,建筑市场监管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区资管办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二)检查人员:由我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区资管办和专家组成,被抽检项目属地的镇街建办派员参加。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对我区在监的中标项目进行随机抽查。按照《建设工程中标后监督检查记录表》(详见附件1)、《监理单位检查表》(详见附件2)、《建设单位检查表》(详见附件3)、《施工单位检查表》(详见附件4)的内容进行核查。

四、被核查项目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建设单位

1.招标公告(复印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含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理、施工总承包单位);

2.施工总承包合同;

3.施工许可证;

4.建设工程款支付凭证(含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理、施工总承包单位)。

(二)建筑施工企业(总包单位、分包单位)

1.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花名册、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单、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岗位证书;

3.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

4.专业分包工程款支付凭证、劳务分包款支付凭证;

5.材料设备采购台账、材料设备租赁台账、支付凭证。

(三)监理单位

1.资质证书(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合同;

2.现场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情况;

3.总监理工程师的劳务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单、注册及资格证书;

4.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劳务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单、注册及资格证书。

五、处置措施

发现有下列行为的,我局将予以查处:

(一)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监理人员与中标情况登记表不一致的;

(二)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管理不到位的;

(三)招投标文件没有载明分包而分包或分包内容与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内容不一致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的;

(四)项目负责人承担超过一项的工程项目或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超过三项的工程项目任务的;

(五)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事项的。

六、有关要求

(一)请本次检查的建设项目的参建企业,按本方案第五条要求的内容各自准备好相关资料放置于施工现场备查。

(二)核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不符合相关招投标法规定的,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还将记入单位的诚信档案,并在网上公布。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除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还应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并在网上公布。

(三)被检查建设项目的各企业应按照提供资料目录提供真实资料,并积极配合检查人员工作,资料不齐或者无法提供原件的,应予以说明。被检查企业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按不合格企业处理并记入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

 

附件:1.建设工程中标后监督检查记录表

      2.监理单位检查表

      3.建设单位检查表

      4.施工单位检查表

 

 

 

                        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8年10月31日       

(联系人:区健勇,联系电话:86287771)

 

 

附件1

建设工程中标后监督检查记录表

项目(标段)编号:

单位名称

 

工程形象进度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规模

 

中标项目(标段)名称

 

工程地点

 

施工许可证号

 

 

核        查        内        容

核查情况(一致:,不一致:×

施工

总包

单位

单位名称

 

 

项目经理

姓名:         资格证号:

 

项目管理班子

 

 

单位名称

 

 

分包项目

 

 

项目经理

姓名:          资格证号:

 

项目管理班子

 

 

单位名称

 

 

项目总监

姓名:           资格证号:

 

项目管理班子

 

 

1、投标文件载明分包内容

 

 

2、《施工总分包情况报告表》是否属实,并与投标文件是否一致。

 

 

3、是否有违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承包或转让监理业务等行为。

 

 

核查结论和整改要求:

 

 

 

检查组成员:   

 

 

检查组长:

年    月    日

 

建管科: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监理单位检查表

                                                

工程名称

 

施工进度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序号

抽查内容

抽查情况

1

是否落实带班检查制度

 

2

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含总监代表)、监理员是否与报建一致

 

3

现场是否按要求配置监理管理架构

 

4

是否履行施工方案审查职责

 

5

是否履行原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6

是否对每批进场原材料、构配件落实先审后用制度

 

7

是否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编制有明确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的监理工作细则。

 

8

有无核查施工总承包、分包单位企业资质、项目管理人员资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9

有无对重要工序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实施开展旁站监理

 

10

是否按要求按进度及时编制监理工作日志

 

11

是否及时报送监理月报和监理快报

 

12

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及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督促其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

 

13

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按要求整改,以及发现存在较大质量安全隐患,是否按要求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4

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否按要求组织各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

 







 

11

 



附件3                     

建设单位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描述

1

招标公告(复印件)、中标通知书

 

2

未设置不合理的招投标条件,未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

 

3

未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

 

4

不存在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5

未将已签订的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或者单位工程另行发包

 

6

不存在以各种形式要求承包单位选择其指定的分包单位

 

7

开工前依法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8

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施工合同中的单位一致

 

9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检查组成员签字:                                                        检查日期:

附件4

施工单位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描述

1

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

 

2

施工单位依据合同约定派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相应管理人员

 

3

项目经理与施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4

项目经理社会保险在施工总承包单位缴纳

 

5

项目经理工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支付

 

6

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到岗履职

 

7

技术负责人的劳动合同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

 

8

技术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在施工总承包单位缴纳

 

9

技术负责人工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支付

 

10

技术负责人按合同约定到岗履职

 

11

质量管理负责人的劳动合同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

 

12

质量管理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在施工总承包单位缴纳

 

13

质量管理负责人的工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支付

 

14

质量管理负责人按合同约定到岗履职

 

15

安全管理负责人的劳动合同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

 

16

安全管理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在施工总承包单位缴纳

 

17

安全管理负责人的工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支付

 

18

安全管理负责人按合同约定到岗履职

 

19

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的劳动合同与分包单位签订

 

20

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在分包单位缴纳

 

21

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的工资由分包单位支付

 

22

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按合同约定到岗履职

 

23

专业分包工程(土方、支护、桩基、防水等)由中标单位发包,分包单位具有相应的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4

总承包单位不存在将房屋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分包(钢结构除外)

 

25

专业分包单位不存在再分包(劳务作业除外)

 

26

劳务分包作业由中标单位发包,劳务单位具有相应的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7

劳务分包单位不存在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

 

28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由中标单位签订

 

29

材料、设备租赁合同由中标单位签订

 

30

专业分包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付款单位与发包单位一致

 

31

专业分包工程款支付凭证载明的累计支付金额与分包合同约定内容相匹配

 

32

劳务分包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付款单位与发包单位一致

 

33

劳务分包单位不存在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周转材料款或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费用

 

34

材料、设备采购款项支付凭证上载明的付款单位与施工单位一致

 

35

材料、设备采购款项支付凭证上载明的累计支付金额与项目实际及合同约定内容相匹配

 

36

材料、设备租赁款项支付凭证上载明的付款单位与施工单位一致

 

37

材料、设备租赁款项支付凭证上载明的累计支付金额与项目实际及合同约定内容相匹配

 

38

施工单位自有机械设备、周转材料的,具有相应证明材料

 

  注:1.对有关材料不齐全的,应在“检查情况描述”栏中明确,并按《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处理;

      2.上述管理人员履职、分包合同签订情况需与监理单位现场资料(如监理月报、监理例会纪要、分包单位进场资质报审等)核对;

      3.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的,应了解核实项目现场的实际负责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是否系中标单位人员;

      4.对有问题的材料,应复印或拍照取证留存。

 

        项目经理(签名):

 

        检查组成员签字:                                                        检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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