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后整改复查情况的通报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9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的安排,2019年9月24日至9月26日,我局组织各区住建部门对我市部分建筑业企业进行了资质许可后的动态核查。核查工作结束后,我局发出了《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情况的通报》,要求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8家企业限期整改。整改期间,相关企业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材料申请复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复查情况 (一)经复查,佛山市广豪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业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应兴源装饰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广东应兴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新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冠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及佛山市盛元中建工程有限公司共6家企业已按要求整改,并达到资质标准要求,复查结果为“合格”。 (二)广东泓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已按要求整改,已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整改结果为“合格”,但其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仍未整改到位,未能达标,复查结果为“不合格”;佛山市高明恒立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已按要求整改,已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整改结果为“合格”,但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仍未整改到位,未能达标,复查结果为“不合格”。以上2家企业未能达标的相关资质,企业表示不再保留以上相关资质,将提出注销申请。 二、处理意见 根据以上复查结果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处理意见如下: (一)对本次整改复查结果为“合格”的企业,自本通报之日起,我局恢复其资质升级、增项、变更等业务申请,企业可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新的工程业务。 (二)广东泓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以及佛山市高明恒立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复查结果不合格,我局决定予以撤回,自本通报之日起,企业应在1个月内办理以上资质的注销手续。 特此通报。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