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转发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禅城区信财置业绿岛湖项目“9.6”高处坠落事故情况的通报 南建设函〔2018〕731号
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禅城区信财置业绿岛湖项目“9.6”高处坠落事故情况的通报》(佛建管函〔2018〕81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全区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对在建工程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力度,尤其对施工人员高处作业和临边防护要加强整改。 二、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要加大对辖区内房屋市政工程的安全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方案》工作部署,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并做好闭环管理。 三、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我局将一律严肃处理,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8年9月25日 |